要债公司经常使用的三种要债方式

要债公司经常使用的三种要债方式,要债公司分工很细,有的负责策划,有的负责收集资料,有的负责跟债权人谈判和追要债务。一般来讲,对于不同的方案,要债公司会采取不同的措施。

  大多要债公司根据债务的性质把债务分成国有企业欠债、私营企业欠债和个人欠债三种情况,针对这三种不同性质的债务,他们会采取不同的对策。

  对于国有企业,要债公司一般通过自己的关系给债务人施压,这个过程有可能花费一部分的“公关”费用。

对于私营企业,他们除了找关系施压,还对其正常的生意进行干扰。虽然从1993年起,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《关于停止办理公、检、法、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“要债公司”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》。2000年后,国务院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要债公司。

  但是作为要债公司,在法律上,以调查公司的名义注册,从事代理他人要债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。上海申海律师事务所黄莹律师说,这些公司基本处于一个“法无禁止”的状态。除非要债公司的要债手段明显违反法律,否则对其采取法律上约束的仍然有一定的难度。


   当然,对于某些比较容易回收的债务,要债公司也会通过律师,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,在很多情况下,要债公司也不愿意把事情闹大,惹出很多麻烦。要债公司经常使用的三种要债方式。深圳要债公司,要债专家竭诚为您服务!


TAG: